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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工商干部购2300吨水泥不付款 被降级并通报
海口市工商局机场分局一名现职干部违规参加经商,与别人签定货值190多万元的水泥出售合同,收货后延迟拒付190多万元的水泥款。2013年9月26日,商报对此事情进行了独家发表,引起海南省和海口市两级工商部门分外的注重,海口市工商局当即建立专案组,对涉嫌违纪干部查询。2014年1月28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了解到,经该局立案查询证明,该干部违规参加经商问题状况事实,现在,海口市工商局现已对该干部作出降级和大局通报处理;为扩展警示教育覆盖面,1月13日,海南省工商局向全体系通报了此事例。
2011年头,一名自称海口市工商局灵山工商所工商干部李某飞找到在海口从事水泥批发的林某某,称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盈滨半岛四季花城·高尔夫温泉公寓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需求很多水泥产品,恳求林某某按需供货。之后,两边签定了一份水泥出售合同,林某某先后向其供给各种规格“天边”牌水泥2300多吨。但是至今停止,林某某并没有收到对方付出的水泥款。
2013年9月26日早上,海口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帆看到商报有关李某飞违规参加经商的报导后分外的注重,当即指示由局纪检组牵头建立专案组,对李某飞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彻查。
昨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了解到,经专案组查询核实,确定李某飞违规参加经商的状况事实。
经查,2011年头,李某飞经过中间人介绍,与水泥批发商林某贵相识后,与林某贵签定了《天边水泥出售合同》,林某贵在合同实行期间,按约好向买方李某新(李某飞的父亲)供给天边水泥。
合同期满后,林某贵因一直没收到合同约好的悉数货款,于2013年1月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李某飞(受其父亲李某新托付)与林某贵签定的合同有用,应由李某飞的父亲李某新按照合同约好付清货款。
针对李某飞违纪状况,海口市工商局于近来对其作出了降级和大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
接到海口市工商局的报告后,海南省工商局主要领导作出指示:为扩展警示教育覆盖面,在全省工商体系来进行通报批。
1月13日,省工商局向全省工商体系宣布《关于李某飞违规参加经商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海口市工商局干部李某飞违规参加经商一事状况事实,李某飞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本应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勤勉作业,把精力放在作业上,但李某飞未能自觉遵守我国《公务员法》和中心八项规则,严峻违反了省工商局“三条禁令”,经商报发表后,李某飞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省工商局在通报中要求全体系干部职工一定要从中汲取这次的经验,引以为戒,触类旁通,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大众,敬畏社会舆论,敬畏党纪国法,切实增强纪律认识。
省工商局在通报中表明,各单位要仔细对照检查,进一步展开干部职工自办企业或参加经商状况的自查自纠作业,避免同类事情的产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依纪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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