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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电动车上牌地址和电线日后未上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根据《太原市电瓶车管理条例》规定,电瓶车登记上牌过渡期限为一年,2019年5月1日后未上牌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按照《太原市电瓶车管理条例》规定,对电瓶车的定义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
电瓶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置之日30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瓶车登记上牌点登记。
2018年5月1日前购买的符合标准的电瓶车,应当于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就近前往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瓶车登记上牌点登记。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018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瓶车,如发票遗失的,在申请表背面填写《电瓶车合法来历证明承诺》。
合格证遗失的需前往同一品牌商家开具《电瓶车参数情况表》,并盖有品牌代理商的公章。
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车辆和行驶证。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行驶证。
已登记核发牌证电动自行车因质量上的问题更换电机或者整车的,车辆所有人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变更证明材料、车辆和行驶证。
已核发号牌、行驶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后,经审核通过,予以补发。
交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填写《太原市电瓶车登记申请表》。
将车辆推至指定查验区域,由办牌点工作人员进行查验,符合规定标准的进入下一流程。
选号结束将车辆参数和车辆所有人信息写入电子行驶证后,就可以将号牌和行驶证发放给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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