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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强办严把建材产品质量关 全力推进和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文章出处: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 人气: 132 发表时间: 2024-10-23 00:57:18
为强化建材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规范建材商品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县质强办牢牢把握高水平发展这一根本要求,结合全县脱贫攻坚的实际,紧紧围绕全县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危房改造项目、人畜饮水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对全县12个乡镇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中使用钢筋、水泥、电线电缆、水泥制品、建筑门窗、防水卷材、外墙保温材料、给排水管材等产品质量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把建材产品质量关,全力推进和更好服务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一、摸清家底,有的放矢制方案。县质强办格外的重视农村建材产品质量,专题研究部署农村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从8月份开始,县质强办牵头,以各乡镇为主体,县质监局、县经信局配合,对全县所有生产、经销和使用建材产品的企业组织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分类建立了台帐。摸清全县生产、经销和使用建材产品的公司数、规模和分布情况;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获证情况(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使用的土地是不是真的存在违法占地,是否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要不要进行环评)和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等。据初步统计,秭归县有82家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或个体户,其中生产砖的有60家,生产预制件的有15家,生产涵管的有3家,生产瓦的有4家。有证的59家,无证生产经营的有23家。生产铝合金门窗的企业有7家,生产水泥的企业有2家,生产防水卷材的企业有1家,生产电线家(目前已停产)。县质强办根据各乡镇、工商、住建、交运和水利等部门报送的整治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有明确的目的性地研究制定集中整治措施并及时开展集中整治,指导各乡镇逐步完善了企业档案资料,并纳入动态管理。
二、履职尽责,全方面覆盖强监管。一是各乡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对辖区内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中八大类重点建材产品质量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实行全过程的监管。二是质监、工商、经信对生产企业和流通公司进行全面监管和业务指导。质监、经信对全县水泥、水泥制品、电线电缆、建筑门窗、防水卷材共计93家生产企业做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出厂检验等情况,排查了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对疑似质量问题产品安排了抽样检验。质监、工商印制400本生产台帐和销售台账,发放到全县所有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并指导企业具体负责人进行规范填写。工商重点检查了95家销售企业采购单索证索票情况,产品进货和销售台帐,对问题产品流入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依法进行查处。三是交运、住建和水利等部门对全县451个在建项目做全面监督和检查。交运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15人工作专班,分为国省干线个交通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县水利对2018年下达32个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县住建局对68个住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合理选用符合技术标准的建材产品,并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记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建材产品,坚决清除出场,严禁用于建筑工程建设。
三、突出重点,联合执法抓整治。县质强办围绕各乡镇的重点企业、生产的重点产品和相关部门需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9月10日至9月18日,组织质监、工商、经信、交运、住建和水利等部门参加,分两个检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的建材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行了集中整治。一是围绕取缔一批无证无照,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或使用国家淘汰生产的基本工艺的建材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或窝点进行了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照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售或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围绕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加快淘汰规模小,生产设备简陋,污染大,不具备生产、销售合格建材产品能力的企业。三是围绕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问题突出的建材产品,确定监测的重点品种和抽检对象,有针对性开展抽样抽检。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者加大抽检频次,对检测合格率较低的建材产品有计划地实施连续跟踪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给予查处,并追溯来源,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控不合格建材产品流入市场。
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显实效。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县质强办完善三项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使建材产品市场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明显减少,行业自律水平得到明显增强,建材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成立了农村建材产品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质强办牵头,质监、工商、经信、住建、交运、水利等部门参加,建立健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生产环节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监管,流通环节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监管,建筑工程使用环节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监管,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抽检相结合,并将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加强各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引导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检查,确保建材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全县产品质量的提升。二是建立原材料备案登记、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流通领域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管,规范流通领域建材产品的进货渠道,督促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建筑设计企业和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原材料进货登记台账,对购进建材产品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发票,严把产品质量关。三是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建立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告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信息,加强对查获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和流向进行追溯并给予查处,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查处的案件,正确引导舆论和消费,督促企业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来源:县质強办)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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